非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其任期的,怎么处理?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工会依法配备()。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 A、非专职工会主席,非专职工会副主席B、专职工会主席,专职工会副主席C、专职工会主席,非专职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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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任职时间是多久?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 A、五年B、由企业自主决定C、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多选题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规定,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任职期间()的除外。A身体不适B个人严重过失C达到法定退休年龄D因工负伤
问答题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在哪些情形下不得延长?
问答题非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其任期的,怎么处理?
单选题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未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不得随意()。A 调动工作B 晋升职称C 解除劳动关系D 延长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