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非普通住宅,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可,减半征收土地

题目内容(请给出正确答案)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非普通住宅,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可,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居住期限是( )。

A.满1年未满2年

B.满2年未满3年

C.满3年未满5年

D.满5年或5年以上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普通住宅,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全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