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易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孙某抢劫一案,孙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予

题目内容(请给出正确答案)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孙某抢劫一案,孙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予以承认,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被告人王某是聋哑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均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席法庭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故A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故B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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