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为耕种其承包经营的土地,约定经大力、小明的地块通行,该权利在民法用益物权不被称为

题目内容(请给出正确答案)

张红为耕种其承包经营的土地,约定经大力、小明的地块通行,该权利在民法用益物权不被称为下列哪一种?( )

A.永佃权

B.地上权

C.地役权

D.典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考点」地役权
「解析」根据民法理论,地役权是指以他人土地供为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
(1)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2)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便利的权利;
(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本题中张红为耕种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与他人约定通行便利。符合地役权的特征。而不是其他的三种物权。故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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