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甲,因单位房改急需款项,遂将其个人所有的全部蓝天股份公

题目内容(请给出正确答案)

:蓝天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甲,因单位房改急需款项,遂将其个人所有的全部蓝天股份公司股票质押给乙,借款10万元。有关该事例中质押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自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之日生效

B.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

C.质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生效

D.质押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根据《担保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选D。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