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
提存
抵销
免除债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给有关机关保存,以此消灭合同的行为称为( )。A.留置 B.保全 C.质押 D.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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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督促程序的条件有()。A、必须是以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物的给付之诉B、债务已近履行期,义务人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C、支付令能够送达给债务人D、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给付请求,是附条件的
债务人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的标的物时,可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从而消灭债务。这种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称之为()。A.清偿B.抵销C.提存D.混同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可以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从而消灭债务,在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的承担者是( )A.债权人B.债务人C.债权人和债务人D.提存部门
债务人或第三人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债的标的物提交给有关机关,以消灭债的关系的行为,被称为( )。A.违约B.提交C.提存D.抵消
由于一定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交付合同标的物,债务人将标的物交付有关机关保存以消灭合同的行为是()。A、抵销B、提存C、代位权D、合同解除
由于( )的原因无法交付标的物时,债务人可通过提存的方式消灭债务。A.债务人自己B.债权人C.第三人D.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