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之债
侵权行为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
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筑企业)于2001年4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供建筑用水泥100t。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0日,甲公司发货灾而致延迟交货的事实。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确的是()。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延迟交货,对乙公司扣罚的1万元不承担赔偿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延迟交货,对乙公司扣罚的1万元承担部分赔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后,免予承担赔偿D、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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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X市为交货地B、Y时为交货地C、X市为付款地D、Y市为付款地
A 市甲厂因购买 B 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料,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A.A 市为交货地B.B 市为交货地C.A 市为付款地D.B 市为付款地
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X市为交货地B.Y市为交货地C.X市为付款地D.Y市为付款地
A市甲厂与B市乙绿化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公司苗木1000棵,乙企业支付货款5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 )。A.付款地点为A市B.交货地点为A市C.付款地点在B市D.交货地点在B市E.交货地点和付款地点均在B市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交货后3天内乙公司付款。交货前夕,甲公司听说乙公司负债累累,怀疑乙不能按时支付货款,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A.甲公司不交货属于违约行为B.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暂不交货C.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D.甲公司应按约定交货,除非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无付款能力E.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先支付货款
(三)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300台洗衣机,总价款为40万元,双方同时还约定了,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甲、乙两公司之间约定乙公司于4月1日先交货,甲公司收到货物三天后将钱汇入乙公司的账户。当4月1日快到来时,乙发现甲严重负债,存在不能支付货款可能,并有确切证据。基于上述原因乙公司在4月1日并未交货。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无权不交货,但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B.乙公司无权不交货,但可以仅交付部分货物C.乙公司有权不交货,除非甲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D.乙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甲公司若不能履行,则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