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本

题目内容(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

B

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

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

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ABC三项,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了现实危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放火罪相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现实危险。本题中,甲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点燃一个焰高20厘米的火堆,并不足以危害车辆的通行安全,未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现实危险,小火堆事实上也很快被通行车辆轧灭。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放火罪,也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行为人必须使用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如果行为只是危害公共安全,但并非采用满足要求的危险方法,不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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