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的发票,5月1日补开的发票可在国税机关开具普票,那开具普票需要提供手续或证明?地税机关反映,完税凭证不足以证明是具体哪笔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开发票后如何进行申报表填报和申报?一窗式比对异常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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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的并已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开具发票的时候适用税率是多少?如何申报?
纳税人营改增前在地税已缴税款,未开票,现到国税代开发票,如何能证明该笔完税证所对应的发票是否已在地税代开呢?
(2016)23公告第三条(七)中: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开发票涉及申报比对,需要备案?如何证明该笔试点前已申报缴纳营业税?
在地税局已经缴纳税款尚未开票的,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如何申报?
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A、可以B、不可C、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定是否可以D、由主管地税机关核定是否可以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后需补开发票的,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