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的能放弃免税、减税吗?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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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改增”试点办法,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使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A:6 B:12 C:24 D:36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后,12个月不得再申请免税。( )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A、6个月B、12个月C、24个月D、36个月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的可以进行选择吗?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B、有形动产租赁,只包括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C、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只能由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D、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24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24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