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科研所(以下简称乙方)于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 研究开发某太阳能发电装置。双方约定,研制费由甲方支付,研制出的成果归甲方使用。4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甲方按约定支付研制费,同时依约定享有成果使用权。之后,乙方将该技术成果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权。甲方得知后也向专利局申请该技术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根据案例分析下面题目: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哪方所有?为什么?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某太阳能发电装置。双方约定,研制费由甲方支付,研制出的成果归甲方使用。4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同时乙方准备将该技术成果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权。要求:根据以上事实结合《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哪方所有?并说明理由。(2)若乙方取得专利权,甲方可以享有什么权利?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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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空调生产厂与B科研所技术合同纠纷案 A空调生产厂与B科研所签订了一份技术合同,合同约定,B科研所将研制成功的空调制冷技术提供给A空调厂,A空调厂先支付价款10万元,其余价款每年从制造空调的获利中提取20%予以支付,从获利年度起5年后不再提取,5年后该技术归A空调厂所有,B科研所为空调厂使用该项技术提供必要的人员指导。A空调厂使用B科研所的技术后,因为空调质量上乘,销路好,当年就实现了赢利。第二年,另一地的C空调厂找到B科研所,也想利用该技术。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个同样的技术合同,合同有效期3年,到期双方合同终止,B科研所收回该项技术。A空调厂得知后,与B科研所交涉,要求B科研所解除与C空调厂的合同,因为该项技术已归其所有。B科研所说该项技术4年后才归A空调厂所有,在此之前其有权与他人订立合同,况且该合同在3年后就终止了。A空调厂交涉没有结果,不再交纳提成费。 B科研所遂以A空调厂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使用,赔偿损失。 【问题】 1.A空调厂与B科研所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技术服务合同? 2.A空调厂与B科研所签订的合同中采用了哪种使用费计算方法? 3.B科研所是否可与C空调厂签订一份与A空调厂相同的期限为3年的合同? 4.若A空调厂在经营中将该技术泄露给他人,B科研所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5.若B科研所与A空调厂签订的合同中约定A空调厂不得在B科研所的技术上发展新技术,该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6.若A空调厂在B科研所技术的基础上,获得了后续改进的新技术,则该新技术成果归谁所有?为什么? 7.若有关部门裁定A空调厂使用的技术侵犯了D公司的专利权,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 本)》(GF一1999一0201 )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2005年3月1日,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8日。甲方依据合同推荐某电梯安装单位(以厂简称“丙 方”)作为本项目电梯安装施工单位,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甲方委托监理公 司对工程实施施工监理。 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对本项目今后的工作作了如下安排: (1)由项目经理负贵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管理实施规划“; (2)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建立安 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3)由项目行政管理人员负责6运Dp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4)由项目商务经理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005年5月15日,项目经理和项目商务经理一起向甲方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甲方说:“监理单位正在对四月份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工程进度款还要等一等”。项目经理立即停止施工,以催要工程进度款。 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一部电梯导轨型号到货错误,需要退换。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申请,要求补偿因退换导轨造成的费用损失。监理说:“此事应先找乙方”。丙方找到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回答:“你们是甲方推荐的,费用直接找甲方要,此事与我们没有关系”。 乙方项目经理对于丙方提出索赔的回答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2008年12月,甲汽车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乡镇企业(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09年2月向乙方交付新卡车一辆,价款12万元,并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付20%定金。合同订立10天内,乙方依约向甲方付定金24000元,余款提货时付清。2009年2月乙方付款提货后,在使用中发现该车系旧车翻新,主要部件经常发生故障,便向甲方提出异议,并于4月提出退货。甲方拒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向法院起诉。乙方认为甲方有欺诈行为,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并判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经查,该车确系旧车翻新,但经维修尚可使用。 (1)该合同应为无效还是可撤销的合同,为什么? (2)乙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当?此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2010年3月1日,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8日。甲方依据合同推荐某电梯安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作为本项目电梯安装施工单位,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施工监理。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对本项目今后的工作作出如下安排:(1)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管理实施规划”。(2)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3)由项目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4)由项目商务经理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5)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010年5月15日,项目经理和项目商务经理一起向甲方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甲方说监理单位正在对4月份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工程进度款还要等一等”。项目经理立即停止施工,以催要工程进度款。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一部电梯导轨型号到货错误,需要退换。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申请,要求补偿因退换导轨造成的费用损失。监理说此事应先找乙方”。丙方找到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回答:“你们是甲方推荐的,费用直接找甲方要,此事与我们没有关系”。逐项指出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的工作安排是否妥当。对于不妥之处说明正确做法。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2010年3月1日,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8日。甲方依据合同推荐某电梯安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作为本项目电梯安装施工单位,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施工监理。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对本项目今后的工作作出如下安排:(1)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管理实施规划”。(2)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3)由项目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4)由项目商务经理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5)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010年5月15日,项目经理和项目商务经理一起向甲方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甲方说监理单位正在对4月份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工程进度款还要等一等”。项目经理立即停止施工,以催要工程进度款。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一部电梯导轨型号到货错误,需要退换。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申请,要求补偿因退换导轨造成的费用损失。监理说此事应先找乙方”。丙方找到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回答:“你们是甲方推荐的,费用直接找甲方要,此事与我们没有关系”。指出乙方停止施工以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的做法和甲方的答复各有何不妥之处。
问答题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后勤部门干部朱某当业务顾问并支付津贴。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领导私自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销矿泉水合同,并采取欺骗手段偷盖了单位印章。合同签订后,朱某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求按合同购买矿泉水。不久,某机关(简称乙方)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试分析:甲方的诉讼要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